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学院工作和防疫实际,经2021年第10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院2021年劳动节、端午节假期安排如下:
1.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采取线上办公模式,教学安排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5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不安排补课。
请各部门安排好相关工作,做好假前安全、防疫检查和假期值班工作。人力资源部做好劳动节、端午节假期前后工作日的出勤考核。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