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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6-17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现将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

二、年度任务和学习内容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天(96学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8天(144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培训。公需科目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采用网上培训形式进行,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培训时间为3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上培训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本年度必修课5门,选修课共41门,必修课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抗击疫情体现的我国制度和价值观优势、当前经济形式与高质量发展、量子科技发展趋势、心肺复苏技术等。经考核合格后,可从“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公需课程网络培训证书。

专业培训按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讲坛讲座、岗位培训、网络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以及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等。

学时认定标准详见现职院人[201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注:未完成公需科目学习的,将从工资中扣除学校已缴纳的购卡费用。

三、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的学习周期为每年的3月至11月,并于每年的12月第一个星期五,将继续教育证书由考勤员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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