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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职业学校“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8-13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 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意见》(津政发〔2020〕1号)要求,发挥我市职业教育高地优势,为全国提供具有天津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样板和标杆,市教委启动天津市职业学校“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教改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充分调动职业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要求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服务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体现当前职业教育政策新精神和新要求,把握国内外理论前沿,能够引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注重研究成效,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理论研究要有新突破,实践探索要出新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

(四)申报项目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论证充分,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具有较高水平。同时,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等基本条件。

(五)鼓励以院校为牵头单位,跨行业、跨区域、跨国别、跨类型、跨层次联合申报改革力度大、信息化程度高、学生受益面广的教改项目,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

三、立项范围与类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我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立项范围

研究项目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力求在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作用。立项范围主要包括: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理念、思政德育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教法改革、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鲁班工坊国际交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等方面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

(三)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面向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具有冲击国家或市级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组织实施。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广泛组织教研人员积极参与,鼓励各单位之间或院校与行业企业等机构联合选题申报。

(二)项目申报应以我市职业学校、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第一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单位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我市职业学校、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熟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主持项目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由项目申请者负责组成项目研究课题组,课题组每个成员都有具体的工作任务与分工。

(四)天津市职业学校“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不超过6项。

(五)重点项目每单位申报限额1项;项目主持人仅可申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主持研究的市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不得超过本校项目申报总数的40%。

(六)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经费、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申报市级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须经学校(单位)教学部门评审,确定为校(单位)级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报送前,需在学校(单位)内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

(七)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八)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

五、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与结题、成果鉴定等,由天津市教委职业教育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六、材料要求

(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职业学校“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一式7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项目申报人于2021年8月17日12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xdxy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天津市职业学校“十四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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