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根据市人社局津人专〔2005〕57号《关于完善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导致职称系列变化,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按照现岗位要求和有关规定考核合格,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聘任与原职称级别相同的专业技术职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现就学院因专业技术岗位调整需要转系列平聘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事宜通知如下: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工,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6日将《转系列平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报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闫勇(电话:28181823),陈红彩(OA电话即微信,可微信联系)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20日